为满足青年教职工临时居住的需求,建立与高层次人才引培目标相适应的周转住房保障机制,我校已建成青年教师公寓,并于今年1月份启动申请租住的报名及审核程序。经过审核最终有24位青年教师符合租住条件。经学校研究,本批次提供16间房用于满足青年教师居住需求。
2月28日上午,国有资产管理处在A01-346室举行了青教公寓选房现场会。现场会由周蕊处长主持。首先周蕊处长介绍了入住基本要求、此次选房的房源状况以及选房的程序和规则,然后符合选房资格的教职工依次举行了抽签和房间选定,并与学校签订了入住协议。
我校首次青年教师公寓选房入住取得圆满成功。
撰稿:国资处
摄影:国资处
审核:国资处 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