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机关党总支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要求,通过召开动员布置会,总支委员监督、指导,集中学习、谈心谈话等工作,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取得了良好工作实效。
统一思想,严格程序。机关党总支专门召开支部书记专题会议,总支书记朱伟军同志带领各支部书记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部署相关工作,使各支部书记明确了工作的时间节点、步骤程序和任务要求。
深化学习,打牢基础。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了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各支部把王继才同志先进事迹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学习内容,会前组织党员集体收看了视频《孤岛32年》。
谈心谈话,循循善诱。各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了一次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党员的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
统一要求,注重细节。机关党总支统一要求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会上所有人一律不称呼职务,统一称同志;会上不谈成绩,直奔主题,直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提高会议的严肃性,提高会议效率。
客观公正,认真评定。各支部通过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了评定意见并向本人进行了反馈。
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机关党总支提升了组织力,加强了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使党员们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和学校党政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动员会
机关一支部
学工支部
机关二支部
教务支部
机关三支部
财务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