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答辩会

作者: 日期:2019-11-22点击:2095


 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以及《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订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9修订)》(徐工职院发〔201910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91031日至1113日我校分七个场次(六个高水平专业及其专业群、公共基础大类课程)组织了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答辩会。

 由本科院校专家、高水平高职院校专家、企业专家、1+X”认证牵头单位或行业、教研机构专家、毕业生代表、教学委员会委员等组成专家组指导此次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答辩会。我校党委书记祝木伟、校长张登宏、分管教学副校长张芳儒、校优质办冷士良主任、人事处聂恒凯处长、教务处李荣兵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产业教授、教学院长、专业主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论证会,会议由张芳儒副校长主持。

 祝木伟书记指出,人才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要充分借鉴国内外一流学校的成功经验,在遵循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超高标准、高标准原则,打造一批以国家和省高水平骨干专业为引领、具有鲜明特色、契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国内一流和省内一流专业群;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而课程则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时,要注重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德智体美劳”一个不能少,保证课程目标支撑培养目标。


 张登宏校长提出,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和《教育部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文件精神,组织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把省高水平院校专业群建设要求、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要求统筹起来考虑专业群建设;要在广泛开展专业调研基础上,深入分析就业岗位职业能力需求,科学确定人才培养能力目标和构建课程体系。

 材料学院、工商学院、机电学院、化工学院、建筑学院、信电学院各专业带头人分别就专业调研结果分析、专业建设目标与专业特色、人才培养目标、职业范围与主要就业岗位、毕业生业务规格、典型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课程体系、专业主干课程与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内容、资格证书、毕业条件、教学运行保障条件满足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认真听取各专业情况汇报,对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课程设置和顺序安排、相关课程内容整合、理论课时和实践课时比例、实训教学安排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强调凝练专业方向,突出专业特色、强化实践实训等。

材料学院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专业群论证现场

工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群论证现场

机电学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群论证现场

化工学院药品生产技术专业群论证现场

建筑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论证现场

信电学院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群论证现场

 公共基础大类课程分为:①公益劳动课程;②思政、文理基础、心理健康类课程;③体育健康艺术类、军事理论课程;④创新创业就业指导类课程;⑤英语课程;⑥入学教育、军事技能训练六大类进行汇报,各部门分别介绍课程目标内容、教学实施办法、运行资源保障、存在问题建议。与会专家认真听取情况汇报,在培养目标及能力、课程构建与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公共基础大类课程教学实施办法论证现场

 论证答辩会讨论气氛热烈,专家们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张芳儒副校长进行了总结发言,对各个学院在这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对各位专家提出的真知灼见表示诚挚的感谢;要求二级学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充分消化吸收各位专家意见,按照祝木伟书记和张登宏院长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尽快形成具有学分制特征、融入“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的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方案。